政策法规

站内搜索

新闻资讯
  • 全部
  • 产品管理
  • 新闻资讯
  • 介绍内容
  • 企业网点
  • 常见问题
  • 企业视频
  • 企业图册

唐山市出台《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

2018-01-04 00:00


唐山市出台《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

2017年12月29日,省委常委、唐山市委书记王浩主持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主要明确了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出到2020年达到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安全保障水平,到2030年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第二部分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改革安全生产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法治化进程、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强化安全基础保障能力、严格安全生产监督问效、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7个方面提出了改革举措,并细化分解出39项具体措施。

《实施办法》主要有“五个突出特点”:一是充分发挥党委统领全局作用,进一步突出“党政同责”原则,完善“一岗双责”工作机制。二是以习总书记“三个必须”要求为统领,谋划安全生产全市共治大格局。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关系,明确并落实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三是改革完善政府安全监管机制,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保障能力。四是突出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理念,努力设计重在预防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五是抓主要矛盾,找突出问题,对重点行业领域提重点规范要求。

《实施办法》出台,对我市安全生产工作意义深远。

来源,唐山安监局网站,编辑,王德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