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排放标准修改单
发布时间:
2022-11-29 20:29
关于征求《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完善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我部组织制订了《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拟以环境保护部公告形式发布。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6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请允许视为无意见。上述文件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大气环境管理司 王凤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85
传真:(010)66556282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车飞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929304
电子邮箱:chefei@craes.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
2.关于发布《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20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修改单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3.标准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6月1日
具体内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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