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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发布时间:

2022-11-29 20:27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推进质量认证体系建设,强化全面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意见》要求,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推动广大企业和全社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意见》提出,要坚持统一管理、顶层设计,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深化改革、创新发展,激励约束、多元共治的原则。力争通过3-5年努力,使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意见》明确了六个方面重点任务。

 

一是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创新质量管理工具,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

 

二是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

 

三是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创新。完善强制性认证制度,提升自愿性认证供给质量,清理涉及认证、检验检测的行政许可和行业评价制度,简化规范认证机构审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程序。

 

四是加强认证活动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认证监管体系,创新认证监管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大认证监管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从业机构及人员责任。

 

五是培育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营造行业发展良好环境,促进行业机构改革发展,提升行业综合服务能力。

 

六是深化质量认证国际合作互认。构建认证认可国际合作机制,提高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开放度,加快我国检验检测认证“走出去”步伐,提升我国认证认可国际影响力。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议事协调机构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完善全国认证认可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要加强综合保障,加快相关立法进程,加强学科教育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统计分析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要加强宣传引导,普及质量认证知识,提高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诚信意识。要加强督促落实,推动各级政府将质量认证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质量工作考核,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地。

 

《意见》全文如下:

 

文件原文

 

 

国务院关于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

促进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见

国发〔2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质量认证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质量管理、提高市场效率的基础性

制度。近年来,我国质量认证制度不断完善,行业机构蓬勃发展,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同时,还存在认证服务供给不足、认证评价活动亟需规范、社会认知与应用程度不高等问题。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现就加强质量认证体系建设、促进全面质量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实施质量强国战略和质量提升行动的总体部署,运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和方法,构建统一管理、共同实施、权威公信、通用互认的质量认证体系,促进行业发展和改革创新,强化全面质量管理,全面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显著增强我国经济质量优势,推动经济发展进入质量时代。

 

 

 

 

(二)基本原则。

 

——统一管理,顶层设计。按照“统一管理,共同实施”的要求,强化对质量认证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打破行业垄断和市场壁垒,避免多头管理和重复评价,维护质量认证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突出市场主体地位,完善质量信号传导反馈机制,促进供需对接和结构优化。强化政府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监管服务等作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全面质量监管,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充分发挥认证认可制度的市场化、国际化特性,把质量认证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创新质量发展机制,激发质量提升动能。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完善质量认证体系,破解体制机制障碍,提升质量认证供给水平和创新能力。

 

——激励约束,多元共治。坚持引导和强制相结合,以自愿开展为主、强制实施为辅,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产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鼓励企业参与自愿性认证,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社会各方开展质量共治,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共享质量发展成果。

 

(三)主要目标。

 

通过3—5年努力,我国质量认证制度趋于完备,法律法规体系、标准体系、组织体系、监管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国际合作互认体系基本完善,各类企业组织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明显增强,主要产品、工程、服务尤其是消费品、食品农产品的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质量品牌。

 

二、大力推广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

 

(四)创新质量管理工具。积极采用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标准,将全面质量管理、六西格玛、精益管理等国际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结合中国实际加以改造提升,积极开发追溯管理、供应链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适应新业态需求的质量管理工具,打造中国质量管理“工具箱”。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作用,鼓励各行业结合行业特点,推动质量管理通用要求与行业特殊要求相结合,积极开发新型质量管理工具,推广质量管理先进行业及企业的成果经验。

 

(五)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开展百万家企业学习应用新版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活动,鼓励企业运用质量认证方式加强质量管理,推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方法向一二三产业和社会治理等领域全面延伸。发挥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的“主力军”作用,开展中央企业质量管理“领跑者”行动,带动各行业质量管理水平整体跃升。针对大中型企业、小微企业以及消费者的不同特点,培训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社会组织的服务职能,开展社会化、群众性质量服务行动。

 

(六)转变政府质量治理方式。增强各级政府的质量意识,加强质量基础建设,推广质量管理标准和质量认证手段,提升质量治理能力。鼓励各级政府部门特别是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运用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引入第三方质量治理机制,转变政府职能和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能和政府公信力,推动一个一个行业抓质量提升,直到抓出成效。

 

三、广泛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

 

(七)打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版”。运用新版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等国际先进标准、方法提升认证要求,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改造传统认证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针对不同行业和企业,开展行业特色认证、分级认证、管理体系整合、质量诊断增值服务,推进创新管理、资产管理、业务连续性管理等新型管理体系认证,重点在航空、铁路、汽车、建筑、信息等战略性支柱产业完善适合行业特点的质量管理体系,推动质量管理向全供应链、全产业链、产品全生命周期延伸。支持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关键技术研究,加强对获证企业的培训服务,全面完成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为广大企业树立质量提升的示范标杆。

 

(八)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