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印发《2018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
2022-11-29 20:27
2018年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要点
一、提升质量发展总体水平
(一)狠抓标准引领。推进全面标准化建设,以全面标准水平提升引领全面质量发展。深入实施标准提档升级工程,聚焦重要产品、服务和产业、区域,增加个性化、高端化、高品质标准供给。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农业标准化工作机制,扎实推进“标准化+现代农业”,构建现代农业全生产链标准体系,强化农业标准化推广和服务。探索制定以产业扶贫为重点的精准扶贫标准,健全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和节能等标准体系。扎实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对照国际、国外先进标准,开展对标达标,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推动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引导和支持研究机构、中介机构发布企业标准排行榜。有效实施新产业新动能标准领航工程,建立科技研发、标准研制和产业协同发展新模式,构建新兴产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直通车”机制,加快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在行政许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保障、公共就业、城市管理、社区服务等领域,加大标准化工作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二)狠抓质量管理。督促认证机构完成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换版,拓展质量认证覆盖面。完善质量奖励制度,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模式宣讲和推广活动,打造和树立质量标杆。实施企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不同质量信用水平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措施。加强质量管理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培训,办好省部级干部建设质量强国专题研讨班和市(地)级领导干部建设质量强国专题研究班,提高各级党委、政府“管理质量”的水平。
(三)狠抓质量攻关。选取主打产业、主打产品,组织开展质量状况调查、质量比对和会商会诊,找准比较优势、行业通病和质量短板,研究制定质量问题解决方案,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重点推出一批质量攻关示范工程,联合各地各部门,抓住事关国计民生的一些重要产品,一个一个行业抓。深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开展大调研活动,制定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计划,有针对性提出质量状况分析报告,引导各地各部门和广大企业加大质量投入,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更加注重提升出口商品质量和附加值。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援助,加大质量培训和现场指导力度,落实中小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增强中小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四)狠抓质量创新。健全质量人才教育培养体系,着力推动质量与教育联盟建设,推动质量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探索建立质量分级制度,开展质量分级试点,倡导优质优价。建立新型质量统计评价体系,鼓励开展产品质量比较试验、综合评价、体验式调查,推动质量评价由追求“合格率”向追求“满意度”跃升。强化企业的质量创新和质量提升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围绕新业态发展,注重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进行生产流程、管理模式和商业模式再造,加强质量管理、质量技术、质量工作法创新,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生产,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
(五)狠抓品牌建设。研究制定品牌发展长期规划,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和服务附加值,把生产经营能力和质量优势转化为自主品牌。探索实施中国精品培育工程,深入开展“品质电商”培育行动,扩大“三同”工程实施范围,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产品,培育绿色、低碳、环保、节能的生态原产地产品,满足消费升级需求。实施优质服务创建工程,推动企业作出优质服务承诺,推进新型优质服务业集群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中国检验检测认证品牌,打造一批中国标准海外应用示范工程,扩大中国标准的品牌效应。加强区域品牌培育,将各类质量安全示范区整合为质量提升示范区,放大质量品牌效应。深化国际交流合作,做好中国品牌价值评价及知名品牌发布工作,探索开展国际品牌展示展览,显著提升中国品牌的国际竞争力。
二、提升质量安全保障水平
(六)深入开展消费品安全标准“筑篱”专项行动,突出儿童用品、家具等重点领域,对标国际先进标准,全面提升安全指标。对涉及安全、健康、环保等消费品,依法实施强制性认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无证生产销售进口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七)加大监督抽查力度,扩大抽查覆盖面。突出抽查儿童用品、纺织服装、家具家装产品、家用电器、食品相关产品等日用消费品,智能家居、健康环保等新兴消费品,以及电子商务等消费热点领域,突出检测有毒有害物质、电气安全、信息安全等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指标。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加大抽查频次,加大曝光力度。参照国家监督抽查经费增长情况,各地质监局努力争取地方财政大幅增加监督抽查经费。
(八)深入开展“质检利剑”行动,聚焦重点产品、行业和地区,着力加强消费品执法打假,加强电商领域执法。全面应用12365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广泛搜集质量违法线索,研究破解违法“潜规则”,推进技术执法,健全执法督查制度,对质量问题较多的生产集聚区、案件多发区、媒体曝光区,组织开展区域整治,加强综合执法、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加快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消费品全面纳入召回范围,加大缺陷调查和对企业的行政约谈力度,严厉查处隐瞒缺陷、不履行召回义务等行为。
(九)服务健康中国战略,持续完善口岸传染病预防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病媒生物及重大传染病监测、国际旅行健康服务、核生化有害因子防控等体系,加快建立全球传染病疫情信息智能监测预警系统,积极推动卫生检疫标准化建设。巩固提升《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核心能力,积极推动国际卫生港创建工作。推进卫生检疫关口前移,加强境外传染病监测哨点的全球化布局和常态化建设,统筹应对传染病和核生化涉恐事件等口岸非传统安全威胁。
(十)服务美丽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健全国门生物安全查验机制,深化口岸动植检规范化及指定口岸建设,探索生态安全港建设,强化动植检岗位资质管理,加强国际动植物疫情实时跟踪和动态分析信息化管理,严格口岸查验和疫情防控,开展国门生物安全公众教育活动。深入开展“绿蕾”专项行动,强化旅客携带物和邮寄物检疫监管。健全动植物疫情检测监测体系,完善进口不合格农产品信息公布制度,有效防范物种资源丧失和外来生物入侵。
(十一)加强进口消费品、妇幼用品、机动车、医疗器械等敏感商品监管,加大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力度,扩大跨境电商监督抽查覆盖范围。持续开展“清风行动”,重点打击边贸互市、市场采购以及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品假冒伪劣行为。配合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口,强化洋垃圾非法入境管控。加严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监管,做到“全覆盖、零容忍”。持续开展“口岸天平”行动,维护国家利益。
(十二)积极推进国家食品安全战略。认真落实国家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规范进口食品准入评估审查机制,完善进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全面推动境外企业实施注册管理,加强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重点加强进口食品源头监管和进口商责任落实。深化进口食品标签检验制度改革。完善和发展以“一个模式、十项制度”为主要内容的现代化出口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推进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规范出口食品原料种植、养殖场备案监管,推动出口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出台支持食品企业“走出去”的检验检疫措施。
(十三)加快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改革顶层设计方案,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进一步厘清各方责任边界,完善安全技术规范,推动行政许可改革和检验工作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化机制和信息化手段的作用,开展电梯安全监管改革综合试点,推动构建锅炉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继续推进电梯、气瓶等特种设备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提升压力容器等典型设备质量水平,提升检验检测、电梯维保等服务水平。研究梳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关键因素,以电梯为突破口,加强研发、技改,提出预防和减少事故的方法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隐患排查,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
(十四)加强全面质量安全监管,加强质量安全事前预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抓好风险管理,完善风险监测点,建设统一的风险信息平台、风险评估中心,畅通消费者投诉和企业报告渠道,引导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主动报告风险信息,用足用好风险管理成果。加强航空、水运、公路、铁路和寄递物五类口岸检验检疫技术能力建设,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高质量安全监管的智能化、精细化水平。
三、提升质量基础设施水平
(十五)积极构建国家现代先进测量体系。深入研究、广泛宣传国际计量单位制量子变革,启动“量子计量变革优先传递计划”,加强量子计量和传感等先进测量技术、测量方法研究和应用,研究编制量子化变革时代的中国计量发展战略,开展计量基标准提升工程。加快国家标准物质管理和计量强制检定制度改革,加强民用水电气表等计量器具和量值溯源的法制管理,完善“互联网+计量”监管模式,推动仪器仪表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六)加快建设国家新型标准体系。加快建立统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体系,推进推荐性标准的结构优化和体系配套,支持有实力和影响力的社会团体制定发布市场急需、技术领先的团体标准,多措并举调动企业进一步提高企业标准总体水平,推动我国标准体系向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定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稳妥过渡。
(十七)完善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体系。提升强制性、自愿性认证供给质量,推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一体化、协同化运作,建立政府、行业、社会等多层次采信机制。持续推动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引入市场化机制,进一步推动整合、改制,做优做强做大检验检测认证机构。
(十八)推动质量基础设施融合发展。扎实组织实施NQI重点专项,积极谋划新的专项,撬动地方加大投入。推动中央、省、市、县四级质量基础设施的互联互动、共建共享。会同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推动质检领域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发挥质检总局军民融合领导小组作用,指导各地建立相应工作机制。加强质检领域军民融合顶层设计,落实中央有关文件及规划中相关精神和任务,推动计量军民融合相关规划发布,推进质检军民融合相关重大示范工程的落实。
(十九)深入开展“服务零距离、质量零缺陷”活动,引导质量技术机构沉到生产一线,确保企业随时随地获得即用即有、可靠便捷的质量技术服务。加快培育计量测试、标准化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等新兴质量服务业态,积极推进国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计量科技创新基地、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和示范区建设。
(二十)创建“一站式”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打造质量服务综合体,推进质量基础设施的技术资源、信息资源、人力资源和设备设施向全社会开放。创新“互联网+质量服务”模式,做到一个质量基础设施体系、一个对外服务窗口、一个质量信息平台、一个合格评定结果。
(二十一)继续做好纤维质量公证检验,完善棉花目标价格改革补贴与质量挂钩试点,推动纤维质量提升。主动发挥技术优势,服务我国食品农产品质量提升、疫情疫病防控、残留监控。积极联合环保等部门,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开展锅炉节能环保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