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请求公布“散装水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
2022-11-29 20:30
中国水泥协会发函商务部
请求公布“散装水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更新日期: 2015年01月08日 来源: 数字水泥网 【字体:小 大】
中国水泥协会文件
中水协[2015]1号
关于请求公布“散装水泥资金”收支使用情况的函
商务部:
根据《散装水泥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散装水泥发展和管理的协调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交通部发布的《全国公路收费情况公报》向全社会公开了全国收费公路的里程规模、建设投资以及收支情况的前例,我们请求贵部公布:十一五期间及2011年~2013年“全国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收取和使用情况。
特此函告,请予答复。
联系人:中国水泥协会秘书处 张建新
电 话:010-57811169
中国水泥协会
2015年1月8日
抄报:财政部、国务院减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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