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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放置不当,相当于炸弹!!!

发布时间:

2018-01-15


气瓶使用和放置要求
一、 气瓶使用

 

氧气瓶:  

1.氧气瓶里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1Mpa剩余压力,严防乙炔倒灌引起爆炸。

2.禁止用沾染油类的手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氧气瓶不能强烈碰撞。禁止采用抛、摔及其它容易引撞击的方法进行装卸或搬运,严禁用起重机吊运。

4.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有机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产生静电火花而造成燃烧。

5.冬天,气瓶的减压器和管系发生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或使用铁器一类的东西猛击气瓶,更不能猛拧减压表的调节螺丝,以防止氧气突然大量冲出,造成事故。

6.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乙炔瓶 :

1.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2.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3.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乙炔接触,与乙炔接触的铜合金器具含铜量须得高于70%。

6.瓶内气体严禁用尽,必须留有不低于0.05Mpa余压。

7.在用汽车、手推车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搬运时,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起重机和手拉葫芦吊装搬运。

 

二、 气瓶放置

1. 氧气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电气设备、油脂及其他易燃物品。

2.乙炔瓶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倒使用,对已卧倒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

3.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4.乙炔瓶放置时要保持直立,并有防倒措施,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5.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0米。氧气瓶、乙炔瓶距离大于5m。

6.氧气瓶、乙炔瓶需定置摆放并且划线,使用黄线规格50mm。

气焊作业危险源辨识清单(通用版)

危险点

防范类型

预控措施

气瓶直接受热

容器爆炸火灾

1、气瓶避免阳光曝晒,须远离明火或热源。

2、氧气瓶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

3、乙炔瓶应储存在通风良好的库房里,必须直立放置;周围设立防火防爆标志,并配备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禁止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4、乙炔瓶不能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防止曝晒,与明火距离不小于10m,严禁用火烘烤。搬运时的温度要保证在40℃以下,乙炔瓶表面温度不能超过40℃。

5、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装有减压阀和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不要超过一圈半,一般情况宜开启3/4转。

气瓶受剧烈震动或撞击

容器爆炸火灾

1、在运输、储存和使用过程中,避免气瓶剧烈震动和碰撞,防止脆裂爆炸,氧气瓶要有瓶帽和防震圈。

2、禁止敲击和碰撞,气瓶使用时应采取可靠的防倾倒措施。

放气过快产生静电火化

1、氧气瓶不应放空,气瓶内必须留有0.1~ 0.2Mpa表压余气。

2、乙炔瓶剩余压力应符合:0~15℃时不低于0.1Mpa;15~25℃时不低于0.2Mpa。使用时乙炔工作压力禁止超过0.147Mpa。

气瓶超期未做检验

容器爆炸火灾

1、应按规定每3年定期进行技术检查,使用期满和送检未合格气瓶均不准使用。

2、乙炔瓶的瓶阀,易熔塞等处用肥皂水检验。

3、严禁使用明火检漏。

气瓶中混入可燃气体

容器爆炸火灾